各学科组:
为促进我所科研人员开展前沿技术、应用基础研究和公共政策研究,更好地服务辽宁经济社会发展,现组织开展2022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方式
项目申报单位须登录“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”(//218.60.151.64),进入计划项目管理系统“项目申报”模块,点击“新增项目”菜单,选择相应的计划类别进行申报,项目指南及要求详见附件。
二、申报时间
项目申报开始时间为2022年1月19日,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1日,各初审单位审定和出具推荐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,逾期将不再受理。
三、其他事项
1.首次进行项目申报的单位需网上分别注册单位一级用户(单位管理功能)、二级用户(项目申报功能)账号,提供单位审计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。注册账号请妥善保管,今后进行项目管理、合同签署及结题时将使用同一账号。
2.申报项目须符合相应指南要求,同一科研人员(作为项目负责人)同年度支持立项项目不超过 1项。
3.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不得进行申报:
(1)项目负责人有省财政资助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且未完成结题的;
(2)在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、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;
(3)同一项目通过变换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的;
(4)有科研失信行为记录、相关社会领域信用“黑名单”记录、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;
(5)违背科研诚信和伦理道德的。
4.各初审单位应加强对推荐项目的审核把关,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。项目实行限项推荐,详见指南。
5.各初审单位须按要求对2022年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,按项目类别分别出具正式推荐文件,与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应推荐项目清单(系统导出带二维码)一并上传至信息平台系统。
四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景红双 联系电话:024-83970317
科技处
2022年1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