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沈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》(沈科发〔2018〕106号)要求,现就开展2021年度沈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评价范围
1.2021年在研的前资助市级科技计划项目。
2.2021年完成验收的各类市级科技计划项目。
3.2019-2021年获得后补助(奖励)支持的国家、省、市各类科技创新平台项目。2021年立项支持的其他后补助(奖励)类专项。
二、评价内容
(一)项目实施进展及取得的成效
1.技术攻关及重大成果转化类项目,依据《项目合同书》约定实施进度及考核指标要求,重点从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产品、新材料、新设备,以及关键部件、应用解决方案、新诊疗方案、临床指南/规范等方面,评价项目进展及预期对相关领域科技创新带动作用等情况。
2.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类项目,重点评价其科技创新能力和支撑服务沈阳本地重大需求、产业创新活动、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和效果
3.政策补助类项目,重点评价政府专项补助资金的创新激励作用和效果。
(二)项目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
包括政府补助资金单独核算、专款专用情况,自筹资金到位情况,项目经费实际支出情况等。
三、填报要求
(一)科技创新管理平台系统在线填报要求
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项目、关键技术攻关项目(含揭榜挂帅项目)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、生物医药科技项目、社会治理项目、黑土地保护、种业创新科技专项,以项目申报账号登录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,依次选择“科技计划项目”、“填写执行情况报告”,在线填报《执行情况信息表》(见附件1);在“科技计划项目”中“上报执行情况报告”处,上传《2021年度绩效评价报告》(见附件2)、经费使用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(包括财务报表、账页等扫描文件)。《2021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评价数据统计表》(见附件3)。
(二)科技创新管理平台系统在线备案要求
科技创新平台项目、智慧产业科技项目、农村科技特派团专项补助项目,以项目申报账号登录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,依次选择“科技计划项目”、“项目申报”,点击参与评价项目操作栏里的“备案材料”按钮,在“项目绩效报告”处,上传《项目2021年度绩效评价报告》(见附件2)、《2021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评价数据统计表》(见附件3)及相关证明材料。
1. 2021年获得奖励性后补助支持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应将《技术转移机构年度运行综合情况统计表》(附件4),2021年度工作报告(Word版和PDF版)直接报送市科技局成果处;
2.社会科学重点研发补助项目,应将2021年度工作报告(Word版和PDF版)直接报送市科技局社发处;
3.科学普及宣传专项和科技活动周专项,应将2021年度相关工作报告(Word版和PDF版)报送市科技局资配处(644351530@qq.com)。
四、填报时间
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30日17:00。请务必于填报时限截止前完成材料上传提交工作。对弄虚作假、抄袭或编造科技成果,不配合绩效评价或超期未提交报告的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,将纳入科研诚信管理。
五、联系方式:
1.登录网址:
2.咨询电话:024-83970317 景红双
附件:1.项目执行情况统计信息表(在线填报格式)
科技处
2022年1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