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学科组:
现将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《关于做好“五一”假期旅游出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(联防联控机制综发〔2021〕46号,见附件)转发给你们,请结合工作实际,做好“五一”假期旅游出行疫情防控相关工作。
请各部门、学科组认真落实《通知》各项要求,特别要高度重视 “五一”假期疫情防控,有效防止人员聚集,毫不松懈做好假日安全生产工作,确保假日期间全体职工、学生的健康和人身安全。
2021年4月30日
转发关于做好“五一”假期 旅游出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
各部门、学科组:
现将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《关于做好“五一”假期旅游出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(联防联控机制综发〔2021〕46号,见附件)转发给你们,请结合工作实际,做好“五一”假期旅游出行疫情防控相关工作。
请各部门、学科组认真落实《通知》各项要求,特别要高度重视 “五一”假期疫情防控,有效防止人员聚集,毫不松懈做好假日安全生产工作,确保假日期间全体职工、学生的健康和人身安全。
2021年4月30日